一、 盤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職責、機構設置
主要職責: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所需的場所、設備(受理窗口、開標室、
評標室、洽談室、計算機室、監(jiān)控室、檔案室、信息發(fā)布大屏、
電子觸摸屏查詢系統(tǒng))等平臺的建設和管理
機構設置:內設6個職能部,分別為建設工程招投標部、政府采購部、 產
權交易部、地產礦產交易部、財務部和網(wǎng)絡管理部。
二、盤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(一)關于盤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6年收支預算的總體說明
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,盤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納入部門預算管理。收入包括:財政撥款收入、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等非稅收入;支出包括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、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、醫(yī)療衛(wèi)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等,盤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收支總預算 571300 萬元。
?。ǘ╆P于盤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6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情況說明
2016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數(shù) 0 萬元,其中:公務接待費 0 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費 0 萬元,2016年預算數(shù)比2015年預算數(shù)增加(減少) 0 萬元,其中:公務接待費比2015年增加(減少) 0 萬元,主要是 ;公務用車運行費比2015年增加(減少) 0 萬元,主要是 。